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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信箱关于2018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缴费的问题及回复

作者:发布时间:2018-09-05阅读次数:

校长信箱关于2018年全日制本专科

在校生缴费的问题

 

近日,有实习同学反映看到2018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缴费须知,不是很理解里面的收费标准,尤其是学费和住宿费。希望得到具体解释。

 

校长信箱关于2018年全日制本专科

在校生缴费问题的回复

 

针对同学提出的“2018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缴费须知,不是很理解里面的收费标准,尤其是学费和住宿费”事项,已责成计划财务处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具体答复如下:

一、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的。如: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医学类专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是:4790/生·学年,是依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201651号文件执行的。但每个专业收费标准不是完全一致的。同学可拨打0797-8169052,了解具体专业的收费标准。

二、学校公布的2018年秋季在校生老生缴费标准,为新学期所有在校本专科生(包括实习生)相关专业应缴学费、住宿费等。提前在学校网站向学生公示,主要是方便同学了解新学年应缴学杂费具体明细,同学可提前将款项存入银行卡,来校报到时,就可由学校计财处以批扣方式缴费,减少同学现场排队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在缴费须知中已详细说明)。

三、实习学生根据教学需求,在每年3月或5月份赴各实习点实习,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通知各专业学生(见教务处通知)相关事项,其中含学费、住宿费缴纳事项。学费、住宿费缴纳标准,依然是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201651号文件执行。由于学生实习一般为一整年,且分布在江西省内、外各实习点,若按学校规定统一的缴费时间(9月初)缴费,会给同学增添往来麻烦,故在学生下去实习时,就已通知实习学生在即将去实习前按专业缴纳下一年的学杂费。请同学们核对本人是否按教务处通知要求缴费?如未缴纳,请及时补缴。

四、实习生缴费标准为学费+200元住宿费。其中:学费标准按赣府厅字〔201651号文件执行,每个年级、每个专业存在缴费金额不一致的差异;住宿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赣计收费〔2002146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是:4001000/生·学年(按寝室标配、住宿人数核定)。学校统一按最低住宿收费标准400/生·学年的50%收取住宿费200(学校支付同学在实习点或返校住宿方面的实际费用远远超过200)

特此回复。如仍有不明之处,请直接与学校计财处联系,学校将继续做好学生收费的宣传工作。感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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