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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与人文学院与大余县人民法院共建法学实践基地
作者:精神卫生与人文学院 邱瀚洋 文/图 发布时间:2026-10-13 阅读次数:

为深化院校合作,推动法学理论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衔接,10月13日,精神卫生与人文学院与大余县人民法院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签约仪式举行。大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莉,精神卫生与人文学院领导王立、赖日勇出席仪式,双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师生代表参加。

仪式上,彭莉全面介绍了大余县法院的基本情况,表示共建实习基地是院校优势互补、协同育人的务实举措。法院拥有丰富的案例资源和审判实践经验,学院具备扎实的理论教学与科研力量,双方合作既能让司法实践成为法学教育的"活教材",也能让高校理论研究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真正实现教学相长、双向赋能。

王立表示,大余法院不仅专业素养过硬,更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与大余法院开展深度合作,有利于为法学学子搭建优质实务实践平台,有效提升实践育人成效。学院将以基地为依托,不断拓展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促进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有机融合,实现校院互利共进,共同培育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法治人才。

随后,双方共同签署实习基地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大余法院将常态化接收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开展实习实训,科学设置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实习岗位,选派资深法官担任实践导师,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文书草拟、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务能力。同时,双方将围绕疑难案件研讨、课题研究、法治宣传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下一步,双方将以实习基地为纽带,持续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着力打造院校协同育人的示范样板,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培养更多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共同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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